為維護來華欧亿預科教育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接受外國欧亿管理規定》👨⚕️、《教育部關於對中國政府獎學金本科來華欧亿開展預科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有關外國欧亿的管理規定🔰,特製定本條例🔼。
入學
第一條 接受我校預科教育的來華欧亿,憑《欧亿錄取通知書》和《外國欧亿人員來華簽證表》,在規定日期內到欧亿報到,辦理各項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須事先向欧亿辦公室請假,經同意後可延期,但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否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除外)。
新生到校後須按規定進行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根據不同情況予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或取消入學資格🙁;該類學生應立即離校回國,費用自理(包括中國政府獎學金生)。
第二條 因身體健康原因保留入學資格一年的學生,必須在次年五月底前向欧亿辦公室書面申請入學,並附欧亿所在國(地)公立醫院的醫學健康證明及相關資料⬅️,經上海市檢驗檢疫局復查合格,欧亿辦公室同意後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條 對於保留🙋🏻♀️🎂、放棄或取消入學資格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欧亿辦公室將上報國家欧亿基金委審批,並通報該生所屬國駐華大使館🙅🏻。
註冊
第四條 每學期開學前,學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教育部欧亿外國欧亿預科部(以下簡稱👣:預科部)辦理註冊手續🔠☕️。新生憑《欧亿錄取通知書》(自費生並須憑學費發票)註冊🚣🏻♂️;老生憑學生一卡通(自費生並須憑學費發票)註冊🤫。學生註冊後,方取得本學期的學習資格。
第五條 學生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向預科部履行請假手續🙌🏿。未經請假逾期兩周不註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未經註冊,不得參加預科部各項教學活動🧌✔️。
請假與考勤
第六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堅持參加各項教學活動。因病、因
事無法上課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凡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課者,均以曠課論處。上課遲到15分鐘視為曠課。
請假一天可以口頭向班主任提出👩🦰;請假二天或二天以上須書面向班主任提出👯♂️。請假三至七天,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班主任同意後,須報預科部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的♍️,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班主任、預科部同意後,須報欧亿辦公室批準🧍♀️🧫。
語水平他原因不能繼續學習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須填
教學安排
第七條 預科學習期限為一學年。每學年分為兩個學期。每學期一般為19周(含1周考試)。
第八條 預科教育采用強化教學方式💛👈🏿,使語言教學與專業知識教學相結合👑🎅,其課程類別、內容及課時所占比例大致如下📊:
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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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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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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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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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漢語和專業漢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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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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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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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概述、跨文化交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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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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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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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基礎知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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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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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實踐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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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堂教學以外的語言實踐、社會考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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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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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學生應認真參加教學實踐活動👩🏼💻🤼♀️;因故不能參加,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在教學實踐活動中⏬🤸♂️,應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不得隨意離隊。
考核與成績記載
第十條 按預科教育培養計劃開設的所有課程均須考核⏱。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考核方式根據各學期教學計劃執行。
第十一條 考試科目期末總評成績☃️:由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兩部分構成🧑🦳。考試成績占總評成績的80%(期中考試為25%,期末考試為55%)🤹;平時成績占總評成績的20%(出勤情況為10%,平時作業和課堂表現為10%)。
考查科目期末總評成績:根據學生平時出勤👐🏼、聽課、作業💂🏼♀️、測試、課堂討論等情況綜合評定。
第十二條 學生有抄襲作業行為並屢教不改者,該課程平時成績按零分處理。
第十三條 考核成績采用百分製或等級計分製🧕🏽。兩者換算如下👭:
優🏄🏼♂️: 100-90分
良: 89-80分
中🔋: 79-70分
及 格🙍🏼♂️: 69-60分
不及格: 59-0分
第十四條 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提前考試的要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者👨🏼🌾,考前可申請緩考🤦🏼♀️。緩考時間由預科部統一安排,成績按實記載。
第十五條 考核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緩考不及格者,不得補考🕣。無故缺考者,以“曠考”論處,不得補考。
曠課超過某課程總課時的1/8,或缺課(曠課+病假+事假)超過某課程總課時的1/3者,均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試。
第十六條 學生考試違紀、作弊🈯️,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成績表中註明“違紀”或“作弊”字樣。
第十七條 學生申請重修課程,重修費用自理。
考場紀律
第十八條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務必謹記以下註意事項:
(一) 考生應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不得入場🚽,且以曠考論處。開考後30分鐘內不得離開考場。
(二) 考生應服從監考老師的安排,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
(三) 遲到的考生必須得到監考老師許可後,方可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因故短時離開考場須經監考老師允許。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四) 考試結束,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並在原座位上安靜等候。監考老師收卷後🤶🏻,方可離場。考生不得擅自將試卷、答卷帶出考場🧑🏼🚀。
對違紀者,預科部將根據規定作出相應的處分🧝。
獎勵與處分
第十九條 對遵守校紀、尊敬師長💜、學習勤奮𓀉、成績優秀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學生🦹🏻♂️🏥,預科部將給予鼓勵,每年評選“優秀預科生”,對獲獎學生給予表彰✋🏻、發給證書和獎品,並由欧亿辦公室上報欧亿派遣國駐華大使館。
第二十條 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預科部視其情節輕重和認識錯誤的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校紀處分。
校紀處分分為以下五種(排列順序由輕到重)💺🫸: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記過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學
受校紀處分的決定由預科部公布並由欧亿辦公室通報欧亿派遣國駐華大使館。
休學、停學與復學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一)因病經指定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根據考勤,一學期因請假、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三)因某種特殊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學年為期。學生須書面向預科部申請,預科部同意後報欧亿辦公室批準。
第二十二條 因特殊原因需停止學業,但又不符合休學條件者,由本人書面向預科部申請停學✭。預科部同意並報欧亿辦公室批準後,可停學並保欧亿籍一年🤽🏻。
第二十三條 休學🤘🏿、停學申請一經批準,學生應立即辦理離校手續,並在15天內離校,費用自理。
第二十四條 因病休學者要求復學,應在開學前三個月內向預科部提交書面
申請,同時提供欧亿所在國(地)公立醫院出具的醫學健康證明及相關資料☆;預科部交由欧亿醫院審核合格後,發出復查通知書。學生須按規定時間來校復查,合格者經欧亿辦公室審核予以復學👨🏽💻;否則須立即回國💊,費用自理。
第二十五條 因其他原因休學🍱、停學的學生要求復學,應在開學前三個月內向預科部書面申請復學,預科部同意並報欧亿辦公室批準,方可復學。
第二十六條 經同意復學的學生,由欧亿辦公室負責為其辦理《復學通知書》和《外國欧亿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逾期未辦理復學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十七條 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停學📚、非健康原因休學者🤡,獎學金資格不予保留。
第二十八條 獎學金生休學期間,停發學習生活費,停止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復學後其休學期間的學習生活費不補發,醫療費不報銷🚵🏿。
第二十九條 獲準復學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的獎學金期限將自動順延,順延期限不得超過其休學期🍝。
第三十條 對於休學、停學以及復學的中國政府獎學金學生,欧亿將上報國家欧亿基金委審核,並通報該欧亿所屬國駐華大使館🔰。
退學
第三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退學:
(一)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者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
(二)未經請假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教學活動者👨🚒;
(三)未請假或請假後逾期未註冊者🫳🏿;
(四)經體檢復查不合格者🩸🪯;
(五)休學、停學期滿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六)本人申請退學者。
第三十二條 學生退學由預科部報欧亿辦公室批準,註銷其學籍。退學者須立即辦理離校手續,並在15天之內離開學校。
第三十三條 中國政府獎學金生自退學之日起🧑🏻🎓,獎學金資格自動取消,回國費用自理🔫。
第三十四條 對於退學的中國政府獎學金生,欧亿辦公室將上報國家欧亿基金委,並通報該欧亿所屬國駐華大使館。
結業與證書
第三十五條 學生完成預科教育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HSK成績不低於初中等3級者,中國政府獎學金生並須通過獎學金年度評審,準予結業。
第三十六條 證書發放:
(一) 獲得預科結業資格者發給成績單和預科結業證書。否則僅發給學習證明。
(二) 成績單、結業證書、學習證明只發一份🌠。
第三十七條 遺失或損壞結業證書🤾🏿♀️,不予補發。但經本人申請🧏🏼,學院核實後,可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